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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虎胆县令第四十六章 胥吏的危害 (1/2)

文/曹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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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归登来的身上,丁晋学到了官场生存的又一条重要法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人诚不欺吾。

春秋时代著名的能臣晏子,是丁晋非常仰慕的一位先贤,《晏子春秋》中记载了关于他的故事。齐景公派晏子去治理东阿的前三年,只按照“仁义道德”去治理,结果齐景公很不满意;他请求重新治理,结果第二年齐景公就满意了。

在这个故事里,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晏子初期不媚上不欺下,实行了一套完全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结果不仅君上不满意,百姓也并不买账;二是晏子后期欺下媚上,实行了一套圆滑的手段和政策,于是齐王和百姓都非常满意;;三是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被迫向潜规则转变。

被迫“自污保身”后,再读晏子的故事,丁晋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慨:不仅贪官需要媚上,想干实事的官员,更需要处理好与领导的关系,否则领导处处为难与你,哪还有精力去做什么事。

例如归登来所谓的“革新策略”,众人皆知其可笑无聊,但丁晋还必须逼迫自己去努力、尽心完成,且要完成得非常圆满。甚至有时人手捉襟见肘,耽误**的其他工作。难道他不知道这些可笑的“革新”,完全是于朝廷、于百姓无益?

官场里的很多事情,你知我知;但是你不说我不说,你蒙着我、我蒙着你,谁也不愿意去做戳穿皇帝新衣骗局的天真小孩。

遵守仁义道德。不媚上,不欺下,努力当好父母官。这是理想中的为官之道,是冠冕堂皇的官场进步策略,在历代的官场上确实也可以找到这样地清官。可是在抵抗堕落的**。努力当一个忠君爱民的好官地时候,竟然受到了来自上边的,甚至还有下边的强大压力,那么我们怎么办?是放弃仁义道德,转而采取圆滑地官场生存策略,还是与领导对着干?

丁晋苦读寒窗十年书,时刻犹记圣人教诲:君子坦荡。当抑制人之劣性,如巴结权贵、**手段、贪占便宜、损人利己、奢侈腐化等,轻则损其德行,重则丢官自害。而且此等劣性往往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当其初露端倪时又往往引不起重视,直到最后无法收拾,却为时已晚。

丁晋志向远大、严于律己,因此时刻省视这些劣根已修身,但是抑制自身劣性。不代表一点不知变通,如需要时,丁晋自己手腕不会比别人稍差,但这些奸猾小术。.可以一时依赖,却不可将其视为自己的特长和本领加以发挥。

暂时搞定归刺史,丁晋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他早**进行的一项**改革上。这项改革,就是肃清“吏治”。

这里的“吏”指的是**中不入流品也就是没有等级的那些“办事人员”,他们不是国家正式公务员,多由当地人任职。

自前朝唐太宗年间有了科举制以后,对县级以上的官员,资格有了严格地规定。这样有利有弊,弊端是仕进途径太过于严格。一些有本事的基层小吏。由于科场失意或者家庭成分,只能沉沦于底层。心生怨愤或者完全靠蒙蔽官员、敲诈百姓为生存之道。但科举制延续至今,对**稳定利大于弊,这种严格的资格考试至少杜绝了地方政治权力掌握世家大族手中,也避免了官宦和富商子弟靠关系和金钱,随意进入官场。

这些胥吏,多是由当地人担任,又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多出自那些世代为“吏”的家族,如温静及其表弟凌淮之类。他们既熟悉当地民情,又熟悉衙门公务,对于“千里来当官”的异乡官员来说,他们既是不得不倚重的一个重要群体,但又是不能不重点防备、有时甚至无可奈何的一群蛊虫。

丁晋曾在刚接手“文裕县令”时,查处过一起“伪造公文盗卖库粮案”,便是一起典型的保管县库和审核县库之“污吏”相互勾结,盗卖国家财物,中饱私囊地案件。

此后,在他任职县令的这两年内,虽说治政清明、执法严厉,公务也从不敢懈怠,些许奸猾油吏或无可趁之机,或胆战心惊、畏惧打死孙八王之铁县令严酷,均不敢有所歹念。但是随着归登来的履任,及其后一些处处针对丁晋的刁难,使一些暗中宵小之徒,感觉有了下手之机,于是不安定地因素开始浮现出来。

最先出现问题的,反而是丁晋平日最为重视和关注的“快班”(捕快)。

“快班”现在由王氏兄弟中的弟弟--王五当班头,又丁晋的二哥丁虎在其中任“捉不良人”的领队,却还是无法震慑心存侥幸的奸猾之吏,是有特殊原因的。

“快班”所行之事,多为抓捕人犯、捕捉盗贼,虽看似没有直接和钱银之物挂钩,实际上,这些捕头平日所能接触的油水却是非常丰厚,更重要地是,他们收取赃物、贿银,所担风险相对来说比较小。例如,这次被丁晋作为“反面材料”,严刑整治地两名捕快,便是有着特别的收取“赃款”地手段:每乡间有事发,特命拘送人犯,则有“鞋脚钱”,就是让犯人家属给他们“跑腿费”,当然不给也可,这些油吏自有巧妙手段伺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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