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万灵道祖最新章节列表 » 第一章、恩将仇报 (1/1)

第一章、恩将仇报 (1/1)

文/可爱的二狗子
万灵道祖 | 本章字数:13.93万字 | | 万灵道祖txt下载 | 万灵道祖手机阅读

断夜山脉横跨整个永夜岛,这里聚集了无数强大的妖兽,乃是人类禁区。

山脉外围,两位少年被一只猛兽逼进了绝境,情况危急。

峡谷入口处,点燃着三炷驱兽香。

烟气缭绕,形成了一道浓密的屏障。

一只高一丈长三丈的红色巨狼,正隔着烟雾虎视眈眈的望着众人。

此时在屏障的另一面,站着一位一身兽皮衣的短发少年,脸庞还带着几道淡淡的伤疤。

这位少年名为秦风,而这三炷香正是他的手笔。

只不过,他现在的处境,有些不妙。

“你想干什么……如果不是我的驱兽香,你怕已经被炎狼给吃了!”

在秦风的身前,还有一位体格消瘦的少年,此人打扮阔绰,气焰嚣张,乃是秦家三长老之孙,秦华。

秦华不置可否一笑,他道:“那就……再劳烦你将那巨狼引开吧。”

见情况不妙,秦风退了几步,警惕地道:“凭什么!”

闻言,秦华冷笑着摇了摇头。

接着,他猛地向前一跃,未等秦风做出任何反应,便擒住了秦风的喉咙,将其整个人提了起来。

“废物,你有什么资格发问?”说着他表情顿时狰狞了起来,“就凭你是个废物!”

面对赤裸裸的威胁,秦风却毫无还手之力。

秦风的父亲本是秦家家主,身份显赫。

秦家乃是炎城三大家族之一,因一场意外,秦父得罪了强敌,被人打成了残废,修为尽失。

之后,秦风二叔担任了秦家家主,将秦风一家人,逐出了秦府。

为防后患,他下令,废了秦风的丹田,使其无法继续修炼!

近日,秦父顽疾复发,情况很不乐观。秦风寻思着上山采些草药,为其父亲疗伤,却不料遇到了秦华。

秦华被纳气七阶的炎狼追杀,危急时刻,秦风拿出自制的驱兽香暂时拦住了炎狼,不料,卑鄙的秦华居然恩将仇报!

秦风拼命挣扎着,但在强大的武者面前,一切都是徒劳。

见秦风快到极限,秦华才将其狠狠摔在地上,“自己滚出去,还是被我打残废扔出去,自己选。”

“我劝你最好主动点。倘若要我们亲自动手,事情就不会这么好说了。”

秦风的状态越好,给秦华争取的时间也就越多。

“咳..咳”从地上爬起,秦风连连后退,他喘着粗气,脸胀的通红,怒道:“你想干嘛?”

“干嘛?”秦华舔了舔嘴唇,露出一脸淫笑,“说起来,你妹妹这几年可是越来越水灵了,也不知道把她压在身下,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闻言,秦风心中怒不可遏,经历三年前的悲惨遭遇,家人已经成为了他的逆鳞。

此时,他想到的,已不再是如何脱身。

而是,如何解决对于家人的潜在威胁,为此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你这个混蛋。”秦风紧咬着牙,眸中燃烧着怒火,他狠道:“我平生最恨别人拿我的家人来威胁我。”

“看来你是不想配合了,那就别怪我无情了!”时间紧迫,秦华已没了耐心,只剩满眼的杀意。

望着那暴露了本性的秦华,秦风死死的握住了腰间的猎刀,汗水已经将他的手心打湿。

秦华在秦家也算是小有名气,早听闻他是纳气四阶的武者,而秦风早已无法修炼,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可为了家人,他不能退缩。

情急之下,秦风侧身瞥了一眼那点燃过半的驱兽香,眼眸一凝,做出了最坏的打算。

“大不了同归于尽!只是妹妹和那混蛋……以后我不能再照顾你们了!”想着,秦风转身猛地朝着那几炷香抓去,想要将其熄灭。

但秦风低估了纳气四阶武者的实力,只见秦华猛的往前一跃,那速度比秦风快了数倍。

“就凭你这废物,还想跟我同归于尽,简直是痴心妄想!”

紧接着,秦华一掌拍出,只见他的手臂布满了淡蓝色的纹路,带着一阵破空声,正中秦风后背。

灵纹附体,这是纳气四阶武者才能掌握的手段,这虽然是最普通的一击,却也有着五百多斤的力道。

秦风只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块飞来的巨石击中,一口鲜血猛地喷出,而后整个人被击飞出十余米。

离开烟雾屏障,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很快吸引了炎狼。

“这废物也算是发挥了点作用。”见炎狼被吸秦风引住,秦华拿起驱兽香便全速向外冲去,而炎狼压根没有理会他。

此时的秦风正紧咬牙,艰难的从地面上爬起。

一阵阵剧痛从秦风后背传来,他感觉自己的肋骨,被秦华一掌打断了好几根。

毕竟是五百斤的巨力,若不是秦风拥有着强壮的体格,挨上刚才那一击不死也残。

然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来临。

望着地上,那盖过自己的巨大影子,感觉身后那近在咫尺的燥热鼻息,秦风不自觉的直冒冷汗,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这是面对致命的威胁,身体本能的反应。

“我不能死,不能让那混蛋伤害我的家人,绝对不能!”

强大的求生yù_wàng,让秦风不断的向前爬去,他依旧没有放弃。

然而,在那巨大的妖兽面前,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显得那么渺小。

炎狼望着在地上爬动着的小人,终究是不耐烦了,只见它张开血盆大口,朝着秦风猛的咬了下去。

世界顿时被黑暗笼罩……

(快捷键 ←) ← 章节列表(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