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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云归处【3】 (1/2)

文/过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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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神道?

最早的时候神道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包含巫女神官等有灵力的异能者,后来随着佛教在岛国的传播,得道的僧侣逐渐也包含在神道之内。

之后是血脉世家的兴起,血脉世家最早可以追朔到人类来到岛国定居的时候,也就是大概两千年前,最初只是家族抱团的形式,不知何时开始出现除妖师,神仆等拥有特殊能力的人出现,且这种特殊的能力往往因为血缘的相近而相似,才有了血脉世家的说法。

及至战国时期,灵道的巫女与神官,佛道的僧侣,最后再加上能力繁多不一的血脉世家,三股势力相叠加,神道第一次具体不模糊的定义模式便是如此;当然了这只是最初的定义,后来岛国经过种种变革之后神道的定义也扩展了很多,比如战国之后登上历史舞台、第一次拥有完整规模且致力于获得话语权的半妖集团的兴起,便为之后一部分半妖并入神道奠定了基础。

------虽然半妖集团的核心成员在新时代真正来临之前败走美洲,但是半妖的存在却是在战国及至现代的几百年间深入岛国,真正做到了与人类共存,若是按照旧时的思想把他们铲草除根,那么岛国的整个社会经济少说要倒退一百年,这对当时刚刚踏上国际轨道的国家来说几乎是致命的打击,岛国承受不起。

1900年,岛国神道第一次对异族妥协,颁布了《融合法》,法典中首次承认了半妖在岛国存在的地位,并第一次正视半妖对岛国的贡献,法典中第一章第一条说道:

凡出生于岛国,或在移居于岛国居住超过十年的,同时拥有人类与妖怪血脉的混血者,皆可拥有岛国国籍及公民身份。

然后之后分条说道:

第二条:岛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条:岛国人类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混血公民根据《各种族成年法》中及至各自成年的年龄,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条:岛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第五条:岛国公民有宗教信仰风俗不同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公民不同风俗下的个人习惯。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风俗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或风俗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六条:岛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第二十一条:岛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

第三十二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岛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岛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三十三条:岛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最初的《融合法》一共三十三条条例,不算多,却意义深远。据说当初参与这项法律条文撰写的只有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安倍伊,安倍一族血脉能力传承的最后一人,可惜的是安倍伊在戈薇出生的二十年前已然逝去,戈薇便只能听说,也没有机会一睹此人的风采。

不过,这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会发生的事情,戈薇现在所处的战国时代目前还是个被人类与妖怪并行,敌对的时候,人类间战火不休,妖怪在一旁虎视眈眈,神道还是一盘散沙。

可是这样的格局是不会很久的,用不了多久半妖集团便会初显真容,然后妖怪便会退出岛国的舞台。

什么?不可能?

不是胡说八道哦,因为历史便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即便如此戈薇也从来不觉得这些会和她有什么关系,的确,她是来到了战国修行,可是这依旧改变不了她是后来者的身份;有机会能旁观这段传奇的历史变革是很幸运没错,但是……你在家看电视看着电视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情动不能自已,你便能改变他们的人生吗?

不能。

这也是戈薇的感受,哪怕再动心,戈薇也清楚的知道这些和她是真的没什么关系的,她可以出手降妖灭魔,为无辜的人们竖立墓碑,为不认识的人施出援手,这是巫女的天职无可厚非,但这却不仅仅是戈薇的天职,戈薇可以做到更多,可是,她没有做。

道理是一样的,这不是她的时代,也与她无关。

也许看起来有些冷血,可是从道理来看,这样的态度反而是最正确的。

而最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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